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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法理的招聘不该成为“情绪闹剧”|今头条

2023-06-26 21:16:12来源:潮新闻客户端  


(资料图)

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汤晨琛

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

又到一年毕业季,招聘没上热搜,却被“拒聘”刷了屏。6月25日,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,鉴于四川大学对张姓同学的处理,认为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,故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。此前,四川大学学生张某因造谣大叔偷拍,在大叔自证清白后仍在网上发表虚假事件和宣泄情绪,最终被川大给予留校和留党察看处分。

该律所通告一发,即引发热议,有人表示支持,认为律所“有态度”;也有人大为愤慨,认为“一竹竿打翻一船人”“明显就业歧视”。面对争议,当晚,律所负责人回应称通告并无就业歧视之嫌,并表示不会改变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决定。

究竟是“有态度”还是“荒唐言”?笔者认为,这则通告,与其说是一个律所的招聘“禁令”,更像是律所负责人个人的“情绪闹剧”和专断选择。只不过,公共空间并非个人情绪宣泄场,更何况涉及的是律师这一法律专业人士,针对的是就业招聘这一民生大事。

从通告本身来讲,这是放在台面上的就业歧视。由一家律所发出,更显荒诞滑稽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明文规定,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。这则通告,无差别地将一所大学的毕业生排除在就业之外,明显违反了法律赋予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,。

从评判角度来说,根据《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,学校给予学生处分,应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,与学生违法、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程度相适应。针对张同学造谣一事,尽管社会舆论哗然,但就学校依法依规选择“教育与惩戒相结合”,也并无过分之处,更难上升至“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”之判断。更何况,张同学接受了教育、承担了后果,并已就自己的不当行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。

事件到此本该平息,北京这家律师事务所却以维护“正义”之名,让四川大学所有毕业生和张某处于“处罚连坐”之情境。这样的做法,不仅让张同学个人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,也剥夺了四川大学学生同其他大学学生一样享有的平等就业权,更让川大名誉受损。

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维护者和实践者,一言一行起着法治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律师对热点事件的评说与回应,有着较强的社会影响力,所以评论公共事件应有更多理性的思考、更深的法治考量。笔者认为,一则通告或许能让律师事务所赚足了一时眼球,但与法与理不符。以骂声为载体的流量看似巨大,实则毫无意义,甚至会成为一把“利刃”。比如,今天过后,或许网络上会多出一种名为“校友歧视”的新型就业歧视,当事律师事务所或难辞其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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